甘建发电〔2021〕133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兰州市城管委、兰州市林业局、兰州市水务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嘉峪关市城管局、嘉峪关市环卫局、嘉峪关市林草局:
为深入贯彻9月10日省安委会专题会议、9月14日国务院安委办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省住建领域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忧患意识
中秋、国庆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群众出行旅游、走亲访友意愿较强,人员流动性大,工作人员在此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容易松懈,导致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增多,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总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各方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中秋国庆假期安全生产稳定。
二、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认真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领会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全面排查、无一例外”的要求,在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按照“立查立改、消除隐患“的要求,抓好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派出工作组,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督查力度,推动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筑施工方面,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施工项目要结合假期工作特点,系统梳理安全风险点,统筹做好施工现场事故防范、常态化疫情防控、扬尘防治、消防安全、食堂安全、危险化学品等各项工作。要突出安全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项目经理、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到岗履职。要强化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严格落实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纠正处理“三违”行为,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要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验收、监测等制度,加强施工作业过程监督,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要根据《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建发电〔2021〕105号)要求,针对近期福建莆田疫情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工地人员排查及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市政公用行业安全方面,要结合全省住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做好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垃圾场、桥梁、隧道、地下市政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控防范和排查工作,督促供水厂、燃气企业、供热厂站、燃气门站、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安保防范形势教育培训,强化厂区管理、设施监控和日常巡查,及时堵塞漏洞,确保防护防范无盲区无死角。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要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日常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作用,在节日期间,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次,及早发现并消除风险隐患。要加大对城市公园、动物园、绿地、广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力度,严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特别是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防范,遇到突发事件时,按照有关规及时报告并做好配合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好《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督促城燃和供水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台帐,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从源头上严防涉危化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房屋建设使用安全方面,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加强督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指导乡镇、村组加强住房安全日常巡查,结合农村房屋安全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做好农村房屋日常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改扩建的房屋安全风险防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确属危房的要及时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在建农房和农房抗震改造、扩建等安全监管。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做好高空坠物安全防范等工作,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预防、消除安全隐患的管理作用。要指导督促县区落实公租房所有权人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公租房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公租房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督促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三、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应急措施准备
各地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假期应急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持信息报告渠道畅通。要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及时、高效、科学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事故扩大。
请各市州住建部门及相关单位10月10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开展情况报省住建厅质安处。
联 系 人:张立国
联系电话:0931-8929723
邮 箱:gsjstzac@163.com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