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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考核合格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单的通知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5号令)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部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限期整改的通知》(桂建函〔2020〕700号)要求,我厅对全区申请重新考核的南宁市邕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等8个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重新考核。



编号20211777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5号令)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督促部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限期整改的通知》(桂建函2020700号)要求,我厅对全区申请重新考核的南宁市邕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等8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了重新考核。经考核,上述8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合格,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1第三批考核合格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916

附件

  

2021年第三批考核合格的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名单

         
      
      
 

序号

名称

1

南宁市邕宁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

2

资源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3

田林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站

4

隆林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

5

大化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6

合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7

忻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墙体材料改革站

8

大新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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