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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 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157号,此文件公开发布,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文件,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8月23日至8月29日,全国低碳日定为8月25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_22220210823162848.zip



编号2021155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六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157号,此文件公开发布,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文件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定为823日至829日,全国低碳日定为825日。为做好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市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利用传统媒介与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碳、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工作取得的成效,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宣传,向公众传播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理念。加大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开放日活动,选择实施效果较好的典型绿色建筑向社会开放,使社会公众置身其中,体验绿色建筑技术作用和效果,提高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

  

二、请各市将城乡建设领域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碳达峰和碳中和及节能减碳等工作开展情况于825日前发送至我厅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

  

三、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13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发送至我厅科学技术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汪涧萱;联系电话:0771-2260041;电子邮箱:gxjstkj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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