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A
民盟广西区委,覃伟年、杨元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促进‘美丽广西’建设”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会办。经我厅与自治区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促进“美丽广西”建设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⒈ 建立专职机构。自我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全区各市均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各市已初步建立起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机制。
⒉加强顶层设计。一是加强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通过自治区司法厅审查,正式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南宁、桂林市已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二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2021年,我区根据2020年垃圾分类考核工作实际情况及各地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正式印发各市,目前已按照暂行办法完成对全区各市第一、二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测评,压实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三是加快推进相关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我厅已完成《广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准备正式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正在编制《广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作,制定《广西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四是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理。“十三五”期间,自治区科技厅支持全区生活垃圾“三化”领域项目17项,资助金额共计1350万元。2021年4月,自治区科技厅在发布的《“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一版)》中设置“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专题方向,支持农林产业垃圾、餐厨垃圾、电子废弃物等有机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以及生活垃圾分类过程环境卫生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
⒈ 公共机构示范建设。一是推进示范点遴选工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全面推动县级以上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在机关、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推选出第一批共100个组织管理科学规范、源头和投放管理精准示范、监督管理有效执行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引领带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目前,已初步完成全区公共机构121个示范点名单推荐工作。二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直机关共性指标考核内容。组织调研组对76家区直单位食堂厨余垃圾规范化处理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促各单位规范收运处置厨余垃圾。三是大力推进减塑工作。制定《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积极开展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使用宣传推广活动,逐步推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食堂、服务接待场所等停止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四是推动无纸化办公。将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等纳入节约型机关建设范畴。目前,全区7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通过利用政务内网和内部OA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五是强化培训工作。2021年上半年,全区公共机构共举办生活垃圾分类培训30余场次,培训人数超过2000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
⒉ 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2021年,我区督促指导各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截至目前,我区除南宁市基本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外,在其他13个设区市的42个城区、267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
(三)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
⒈ 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一是优化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积极将“再生资源回收”功能融入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社区生活“一站式”服务,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二是支持绿色商场创建。结合创建国家绿色商场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根据商场面积、客流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并定期清扫收集,推动商业综合体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三是加强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5月,组织开展全区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检查工作,加强对塑料制品使用、回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⒉ 完善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目前我区共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66个,每个点配置有害垃圾收运专车1–2辆,强化城市有害垃圾收储能力。同时,我厅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有害垃圾处置纳入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中,统筹解决有害垃圾末端处置问题。
⒊ 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目前全区各市投入运营的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有6个(处理规模50吨以上/日),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项目约有30个,总处理能力约1700吨/日,配置厨余垃圾专用运输车辆约170台。南宁、梧州、来宾、崇左、桂林等5个市已具备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柳州、贵港、玉林、防城港、钦州等7个市正在推进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计划于2022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⒋ 完善其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96座,正在运行70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2.16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100%。其中,建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19座,处理能力为1.29万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的59.7%,实现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以“埋”为主到以“烧”为主的历史转变。
(四)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⒈ 坚持党建引领。各市充分发挥基层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党建活动。如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宣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激发基层党员“红色细胞”活跃性,以“红”带“绿”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并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⒉ 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均制作了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持续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垃圾分类,促进习惯养成。
⒊ 促进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各市教育部门积极推动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引入课堂或制成读本,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在以下方面加大措施和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重点督促各市尽快完善垃圾分类市、城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强化督导考核工作机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定期对全区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考核,并将考核成绩进行排名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体系建设。督促各市抓紧配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设施设备。指导除南宁市以外的各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分类配套设施要至少满足示范片区、示范点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需要,着力解决生活垃圾“先分后混”的问题。加快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重点推动南宁市于2021年底前实现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督促指导其余各市按公示名单加快示范片区、示范点建设。
三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
四是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从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等方面,制定出台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破解阻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的难题。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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