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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曝光台 关于中之兆建设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1年7月15日5点40分左右,由中之兆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广场•润发广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现通报如下:事故工程:天鹅湖国际广场•润发广场事故地点:阜宁县上海路与香港路交叉口事故时间:2021年7月15日5点40分左右伤亡情况:2人死亡建设单位:阜宁金阜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许国兴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之兆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培龙项目负责人:刘子卫施工专业分包单位:盐城鸿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晓红项目负责人:刘秀凤监理单位: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爱斌项目总监:季铁磋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2021年7月15日5点40分左右,由中之兆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阜宁县天鹅湖国际广场•润发广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2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天鹅湖国际广场•润发广场
事故地点:阜宁县上海路与香港路交叉口
事故时间:2021年7月15日5点40分左右
伤亡情况:2人死亡
建设单位:阜宁金阜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许国兴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之兆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培龙
项目负责人:刘子卫
施工专业分包单位:盐城鸿祥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红
项目负责人:刘秀凤
监理单位: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爱斌
项目总监:季铁磋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关于中之兆建设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1/7/19/art_8712_9891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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