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1〕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扎实推进。我省自2010年开展绿色建筑工作以来,在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掌握各地绿色建筑进展情况,请各设区市8月底前将《2010-2019年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厅科技设计处。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建科设〔2020〕47号)的要求,制定本地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工作具体举措,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二、统一标准、强化落实。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统一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的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lsjz.jzjn.mohurd.gov.cn)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申报、认定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建立星级绿色建筑跟踪、验收制度,确保绿色建筑各项技术落地,每月底前将本地星级绿色建筑进展(附件2)报厅科技设计处。
三、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并已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各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优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库,及时推荐申报绿色金融项目、“绿色建筑创新奖”、“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后的开工项目,凡取得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可优先申报“杜鹃花奖”“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等各类奖项,申报“鲁班奖”工程项目,凡取得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认定优先推荐。
各地在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与厅科技设计处联系。
联 系 人:余海浪
联系电话:0791-86258762 602605693@qq.com
附 件:1.2010-2019年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项目清单请各自与厅科技设计处联系)(略)
3.办公厅关于做好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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