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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办〔2021〕14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设置工作的通知》(赣绩效办字〔2021〕1号)精神,我厅重点围绕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明确的主要事项、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2021年工作计划、江西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2021年省委督查工作、2021年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2021年军转干部安置任务、2021年税收保障工作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等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内容,结合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编制了《2021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经分管省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绩效管理指标设置工作的通知》(赣绩效办字〔2021〕1号)精神,我厅重点围绕省委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明确的主要事项、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2021年工作计划、江西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2021年省委督查工作、2021年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2021年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2021年军转干部安置任务、2021年税收保障工作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等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内容,结合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编制了《2021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并经分管省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落实。

各承担指标任务的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台账、倒排时间、全程调度,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规范收集佐证材料,按照佐证材料规范要求,于8月10日前将完成时限为7月31日前的所有指标节点的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报厅办公室,之后的指标节点按照要求在完成时限后5天内将完成情况和佐证材料报厅办公室,确保及时上传省直机关绩效管理系统。

联系人:李达林,联系电话:86276831。

附件:2021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绩效管理指标体系.pdf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9日

工作,佐证,住房,材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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