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2020〕35号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改施工
许可 竣工验收两阶段流程图和审批
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鞍山、锦州、营口市审批局,辽阳、朝阳市营商局,丹东、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多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部委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较大修改。据此,我厅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第三、第四(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的流程图(示范文本,含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类、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社会投资市政基础设施类、社会投资工业类、社会投资改造类)、审批事项及申报要件清单(含主流程、并行流程、自行流程)示范文本进行了相应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工程审批办
理服务流程图
2、“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审批事项及
申报材料清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