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是项目施工和监理企业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直接影响着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为解决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管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规范参建单位关键人员到岗履职行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期印发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从2021年起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实名制在岗信息化考勤。
《通知》明确了监管的项目和人员范围,对考勤流程、请假流程、变更流程等进行了规范,对月到岗率和综合到岗率进行了界定。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是依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现有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设备实施,关键岗位人员进场后通过身份证阅读器和人脸影像采集信息,日常工作通过现场设备进行生物识别进行考勤,由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对人员考勤进行采集和统计,实行动态监管。
《通知》明确了考勤结果的运用,对月到岗率、综合到岗率不达标的可通过对项目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约谈项目及企业负责人、通报批评及行政处罚等措施,督促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规定到岗履职。同时结合信用评价手段,根据情节对不达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所在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进行信用扣分。对当年累计3个月综合到岗率不达标的,项目所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对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取消该项目评先评优资格。对超过当年累计6个月综合到岗率不达标的,违规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列入信用黑名单。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责任意识,落实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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