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市字〔2021〕7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保监分局:
现将《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doc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