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信息服务清单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如实、完整提供以下资料: (一)成果类 1.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信息服务清单申报表(成果类)(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 3.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报告 4.型式检验报告及所依据的标准 5.工程应用实例(附件3) 6.技术说明(包含技术特点、主要性能、…

关于领取2022年勘察设计工程师第3批初始注册证书的通知

) 三、领取方式及材料  (一)本人领取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公司名称、证书名称、年份批次、业务类型、证书编号)。 附件:1.本人领取身份证复印件模板      2.单位领取介绍信模板 3.2022年勘察设计工程师第3批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2年3月1…

彭清华主持召开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 坚持守正创新加快构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新格局 黄强出席

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紧扣新形势新任务做深做细人才工作,加快构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新格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会议深入学习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2021…

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厅内部审计工作情况通报会

3月10日,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服务厅中心工作的作用,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厅内部审计工作情况通报会。会议通报了2021年厅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共性问题落实审计整改,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制度执行,加强单位治理。人教处(内审处)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

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第二轮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第二轮巡察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先后召开会议,向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四川省城乡建设研究院3家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孔燕就各被巡察单位和相关处室如何扎实抓好巡察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在表态中均表示,一是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提高抓好巡察整改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前公示 关于2023年第7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核意见的公示苏建审估价〔2023〕第7号

    公示期内,申请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在江苏省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管系统中将原件扫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前公示 关于2023年第7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苏建审施工公示〔2023〕第7号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补充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上传至省厅行政审批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并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

琼府〔2023〕1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2023〕13号 涉及教育系统单位普查方面的事项,由省教育厅负责和协调;涉及卫生健康系统单位普查方面的事项,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和协调;涉及司法系统单位普查方面的事项,由省司法厅负责和协调;涉及金融系统单位普查方面的事项,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和协调;

关于组织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案例的通知

1.申报单位应填写《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案例申报表》(详见附件1)。2.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优先享受国家、省相关支持政策,择优推荐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示范项目。重点描述项目应用装配方式建造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解决装配式建造难点问题采取的措施,保障质量安全的做法,与传统建筑(同结构体系)相比成本控制措施等。

[wenhao]关于行业标准《阶梯水价水表 (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i.jl@flagele.com  2.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11号;邮政编码:71007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附件:阶梯水价水表(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2年11月17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前公示 关于2023年第6批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审核意见的公示苏建审估价〔2023〕第6号

    公示期内,申请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在江苏省房地产估价行业监管系统中将原件扫描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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